患者到达医院后,首先是检查生命体征,包括脉搏、体温、呼吸、血压,其次是检查全身各部分,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器官如颅脑、胸、腹、四肢,多为多发伤,特别要注意肝脾有无破裂,颅脑有无损伤,呼吸道有无阻塞,应及时请神经内、外科,耳鼻喉科,颌面外科等有关科室进行急症会诊。
生命稳定之后,如果患者神志清楚,应当检查双眼视力,包括裸眼视力、矫正视力、小孔视力。如果因眼睑痉挛、球结膜高度水肿不能进行检查时,可先滴粘膜麻醉剂,以睑钩分开眼睑,然后进行测试。如果患者不合作,可酌量服用镇静剂。确实不能作详细检查者,应进行粗测,如光感、手动、数指、色觉辨别力等?;骋捎新陨苏?,应检查瞳孔和视野。
遇有严重眼球伤及眶骨骨折,可在手术室全麻下进行检查,不可施行球后麻醉,以免挤压眼球,加重眼内容物脱出。
眼部常规检查,应按程序逐步进行。
一、一般检查
包括眼睑、结膜、角膜、前房、虹膜、瞳孔、晶体、玻璃体、视网膜,眼压,眼球运动(一般只适用于眼球没有破裂伤时,以防眼内容物被挤出,询问患者有无复视),眼球位置及眼眶。颅脑外伤病人应在不散瞳下检查眼底,必须在神经外科医生会诊之后,方可散瞳,在此之前千万不可因急于检查眼底而散大瞳孔,以免掩盖瞳孔体征。
二、特殊检查
1. X线检查:
怀疑有眶骨骨折及眼内金属或其它不透X线的异物时,应行X线检查。
2. CT检查:可用于进一步明确眼内磁性异物的存在、了解其位置及大小。
3. MRI检查:可用于进一步明确眼内非磁性异物的存在、了解其位置及大小;并可用于确定外伤性眶内血肿的部位及性质。
4. B超检查:对眼球穿通伤、晶体脱位、玻璃体混浊者,应行B超检查。
5. VEP检查:疑有视神经挫伤者,可行VEP检查。
6. FFA :对视网膜震荡、黄斑裂孔、脉络膜破裂、视神经挫伤者,可行FFA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