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变更门规病种(含眼科疾病)、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
变更门规病种(含眼科疾病)、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的通知
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近日,济南市社保局下达了2016年度职工医保参保人变更门规定点、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的通知,自2015年12月21日开始,截止至12月31日,市社保局将允许参保人变更门规定点和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没有变更需求的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
(一)门规定点医院的选择
济南市社保局对门规病人实施“单定点”管理,一个医疗年度内,纳入门规病种管理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门规病人同时患有“眼科疾病”,包括青光眼、黄斑裂孔、视神经萎缩(仅限2014年4月份前通过眼科疾病门规审核的),可另增加或变更一家眼科专科定点医院就诊。
(二)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的选择
门诊统筹定点继续实行“单定点”管理,即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作为其门诊统筹定点医院。普通门诊统筹定点首次签约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不需要办理变更,到门诊统筹定点首次就诊时,可凭医保卡办理首次签约,签约后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我院是济南市医保的省级三甲眼科专科定点医院,医院门诊不参加普通门诊统筹的相关工作(济南市社保局未将省级医院门诊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
济南市参保人在我院看普通门诊可以使用个人账户金(医保卡里的钱),不能使用济南市的门诊统筹基金报销医疗费用。
二、办理门规定点医院变更手续
需要将门规定点变更到我院的参保人,请携带本人医保卡和门规医疗证,到我院收费处1号医保窗口,办理门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签字手续,无需再到原定点医院办理手续。
三、变更定点医院时间
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相关注意事项
在规定的变更办理期内,原则上只允许办理一次变更登记手续,如因个人原因确实需要再次变更登记,则需回原登记定点撤销变更登记,否则无法办理新的变更登记。门规和门诊统筹病人一经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对需选择多家门规定点的门规人员,按照先办理变更再办理增加的顺序选择地点进行登记。
其他注意事项,请关注济南市社保局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医保办
201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