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小课堂】 第五期
党委监督与纪委监督的内涵要求是什么?
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党委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纪委监督重点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
执纪审查的重点对象是哪些人?
(1)不收敛、不收手;
(2)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
(3)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纪审查必须点名通报的五类人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2)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
(3)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
(4)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
(5)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腐败问题。
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需要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1)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2)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3)权责一致、错责相当;
(4)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5)集体决定、分清责任。
法规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9月1日施行)第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问责情形包括哪些?
(1)党的领导弱化;
(2)党的政治建设抓的不实;
(3)党的思想建设缺失;
(4)党的组织建设薄弱;
(5)党的作风建设松懈;
(6)党的纪律建设抓的不严;
(7)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
(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 实不到位;
(9)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
(10)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11)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法规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9月1日施行)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