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小课堂开课啦
一、什么是“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后接受纪委和监察委的审查调查,是纪委和监察委的职能转变,体现了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2018年4月1日23时,"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一经本网发布,立即引发舆论关注。这是监察法实施,国家监委组建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后首次发布中管干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信息。
从"接受组织审查"变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措辞之变折射了从中央纪委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职能转变。
二、什么是“监察委员会”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特别是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专门增加“监察委员会”一节,并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确定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三、什么是“四风”问题
一是形式主义,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是追求形式、不重实效,图虚名、务虚功、工作不抓落实。二是官僚主义,群众最不满意的是办事推诿扯皮多,效率低下,不作为、不负责任。三是享乐主义,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多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安于现状、贪图安逸,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四是奢靡之风,主要是条件好了,许多方面做过头,大手大脚、铺张浪费。
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2017年1月8日)第4条。
五、廉洁自律准则八条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