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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内异地医保转诊报销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8-01-06

1、办理转诊转院相关规定
①办理转诊、联网手续: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转到我院住院治疗的,须经参保地最高级别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转诊转院单》,报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联网备案;出院时直接报销医疗费用,患者只承担个人自付部分。
②急诊手续:参保患者确因急诊直接来我院住院的, 患者家属应于5日之内持相关急诊证明材料(尽量在出院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报销备案手续。
④无转诊手续:参保患者无转诊手续转外就医的,自费后回当地报销。

2、省内长驻外地、异地安置、异地居住等异地就医管理登记
①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可办理异地就医管理登记:
长驻外地:所属地市参保单位派驻济南工作的。
异地安置:参保的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济南的。
异地居住:参加所属地居民医保,长期居住济南或长期在济南工作的。
②以上参保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异地就医管理登记表》,选择我院为“异地定点医院”之一,并按表格要求办理手续。
③参保人在异地住院前,致电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告知住院相关信息,出院即可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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