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通省内、省外异地医保门诊结算业务
按照省市医保局的工作要求,为方便异地参保患者门诊费用报销结算,我院对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测试,经过一段时间试行,现已全面实现省内、省外异地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的功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异地门诊费用报销的群体
1、省内异地职工、异地居民参保人:参保地建立了职工、居民的门诊报销政策,不受医院级别和签约定点限制。
2、省外异地参保人:已在参保地医保局登记备案,并持医保卡结算。
二、异地医保门诊报销待遇
1、省内异地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市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不超过10%。
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2、省外异地
以参保地确定的待遇为准,医保系统自动核算。
三、异地就医结算流程
医生开具的检查、治疗、药品等,省内参保人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省外参保人持医保卡到医保结算窗口结算,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按规定报销。